关于印发〈河北省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12-06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:

现将省委教育工委《关于印发〈河北省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冀教工委〔2018〕2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、贯彻落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创建目标

为创新我校基层党建工作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,调动激发创建基层先进党组织、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、贯彻党的决定、领导基层治理、团结动员群众、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校党委积极鼓励基层党委(党总支)参与申报创建工作。

全省高校首批培育创建6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、10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、2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。根据“方案”要求,本科高校每校限报2个“党建工作标杆院系”、3个“党建工作样板支部”,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根据申报条件和自身工作基础进行申报。

二、申报创建要求

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均可参报创建“党建工作标杆院系”;每个基层党委(党总支)限报创建1个“党建工作样板支部”;请于12月11日前将申报创建材料(见附件)报送党委组织部

三、申报创建程序

如申报数量超过推荐上限,党委组织部组织评选小组,对参报材料进行评审,最终确定校级推荐对象,组织上报;如申报数量未达推荐上限,直接确定为校级推荐对象,组织上报。

四、其他相关说明

一是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申报创建“党建标杆院系”和“党建样板支部”项目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更好地发挥党员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。通过以党风带班风、促学风,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全面推进学校的基层党组织建设。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要高度重视,开阔视野,拓宽思路,根据各院(系、部)特点和专业特色,确定申报思路和目标,积极鼓励基层党组织申报。

二是结合实际,给予支持。为鼓励基层党组织积极申报“党建标杆院系”和“党建样板支部”项目,校党委结合实际,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。如果申报成功,在省提供专项经费的基础上,校党委进行一定程度的匹配经费,同时在党委(党总支)党建考核、表彰等工作中,酌情增加权重。如果参与申报但未入选省级行列,将作为校级样板标杆另行制定办法,给予一定程度奖励支持。对申报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、党员骨干给予表彰奖励。

附件:1.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《河北省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2.河北省新时代高校党建“双创”工作申报书

党委组织部

2018年12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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